淄博市临淄区中医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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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淄区中医医院无烟管理办法

临淄区中医医院无烟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23-03-23 打印

临淄区中医医院控烟工作奖惩办法

为了确保我院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,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,根据我院创建无烟单位工作的具体要 求,特制定本制度,请全体职工严格遵照执行。

一、全体职工要认真落实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工作方案,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带头控烟,把禁烟、控烟工作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。

二、全体职工自觉拒绝烟草,积极控烟。不得在本院非吸烟区域内吸烟。如经发现,每次扣罚当事人 50 元,并批评教育、限期整改;第二次起在本院内对当事人及所在科室进行通报批评,取消其本人及所在 科室、科室负责人本年度评先资格。医务人员穿工作服吸烟(无论是否上班时间),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。

三、鼓励职工戒烟,对报名自愿戒烟并戒烟一年时间以上者,经医院控烟办公室审核,并医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,给予自愿戒烟并成功者一定金额的奖励,对其所在科室给予表彰。

四、 凡发现本院职工在非吸烟区域吸烟并劝阻无效时,可向医院控烟办公室报告, 经现场察看属实, 即对吸烟者进行处罚。对报告人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。

五、开展无烟科室创建活动。为创建无烟单位,将控烟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年终考核范围,并在本院开展无烟科室创建活动。无烟科室的标准为:

(一)科室负责人带头不吸烟,或在无烟科室评比半年前已成功戒烟,能帮助本科吸烟者戒烟。

(二)科室人员中无吸烟者,本科室的来访者不在办公区域吸烟。

(三) 在医院控烟办公室组织的巡查中, 全年未发现有吸烟者及其他违反本院控烟规定行为的科室。为搞好无烟科室评比工作,医院控烟办公室每月定期对各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一次,并记录。控烟巡查员不定期对所属包干区域进行控烟情况检查,并记录。所有巡查情况每月 5 日前汇总到医院控烟办公室,在年终时,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价,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给予公开表扬,授予“无烟科室” 流动红旗(达标一科授予一科),另奖励 500 元给该科室。在医院控烟办公室组织的检查,如发现科室管辖范围内有吸烟行为,有烟头、烟灰、烟盒、烟灰缸 等,或本科室人员违反控烟规定有 2 次以上次数的,将在职工大会上对该科室公开批评,该科负责人负监管失察之责,并限期予以整改。科室为“无烟科室”的,摘除“无烟科室”流动红旗,待重新达标后再行授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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