淄博市临淄区中医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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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级诊疗:双向转诊制度

分级诊疗:双向转诊制度

发布时间:2023-03-10 打印

一、服务内容

在市卫健委、区卫健局的统一领导下,临淄区中医医院按照自愿、互惠、共赢的基本原则组成临淄区中医医院服务共同体,构建以临淄区中医医院为牵头,医共体成员医院齐都中心卫生院为基础,互联互通,运转高效的医疗服务网络,以辖区内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,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,全力为群众提供安全、有效、方便、价廉的医疗服务,确保全区人民身体健康。

一、实行基层首诊负责制。鼓励、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就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,除急危重症外,一般首诊不到县级以上医院。齐都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内患者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和首诊科室、首诊医生负责制,对诊疗范围内的患者一律不得拒诊,非诊疗范围内的患者按规定办理转诊,如病情危重、危及生命的应就地抢救。

二、严格转诊责任制。

患者经相应医疗机构首诊,确因病情需要,符合一定转诊指征的,在医共体之间实行双向转诊。临淄区中医医院成立专门的分级诊疗办公室,在门诊大厅设置双向转诊工作站,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双向转诊工作。要明确、落实转诊审批责任,在接收持《双向转诊单》就诊的上转患者时,要做好登记,开通绿色转诊通道,下转患者经科室主任审批签字,并加盖转诊专用章。

二、服务流程


转入病人:接上转单后在医务科进行登记,门诊就诊者免收挂号费,实行优先就诊、检查、交费、取药;提供预约门诊检查;组织会诊;需住院者优先安排、由医务科协调处理住院事宜,安排专人送至病区。

下转病人:符合下转条件者,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填写下转单上报医务科,医务科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同意后,由医院安排患者附带诊断证明、辅助检查、治疗方案、预后评估及诊治医生姓名、联系电话等资料转送社区。

备注:实线表示上转病人,虚线表示下转





三、联系方式

医保科:0533-7114271

医务科:0533-7114272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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